国企的派遣工该不该去 派遣到国企怎样

国企的派遣工该不该去 派遣到国企怎样

网友提问:

国企派遣工,该何去何从?

优质回答:

国家在出台劳务派遣工这个用工形式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良好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而国家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又不到位,导致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直被劳务者诟病。

很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并不是象国家要求的那样是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工作,更不是国家明确要求的同工同酬,很多劳务派遣工不但不是同工同酬,而是干的多,拿的少,还被编制内的员工看不起,出了事,他们还是背锅侠。

国企的劳务派遣工,该何去何从呢?

一、如果有能力,还是不要做劳务派遣。

我们都知道劳务派遣和用工单位是没有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你根本不算他们的员工,什么时候不想用你了,一句话,你就不用来了,主动权永远都在用工方手中。如果自己有能力,还是尽量找一个能签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这样更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国家对劳务派遣的监管正在逐步加强。

以前很多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大肆使用劳务派遣,这是国家不允许的,如果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国家是要处罚的,特别对于国企来说,用工会越来越规范。我们单位也有劳务派遣工,在今年的用人制度上,集团很明确的规定,如果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转为正式编制,有两名劳务派遣工,今年底就能转正了。

三、如果没有能力离开,还是少发牢骚少报怨。

如果这样说,可能很多键盘侠该骂人了。很多人都在说劳务派遣公司是吸血鬼,但是自己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总是这样怨天尤人,有什么用呢?还不如把这些精力,放在自身能力的提高上,当你成为一个行业的行家里手时,不是单位在挑你,而是你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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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的劳务派遣制度,年轻人看不到未来。

其他网友回答

我告诉你该怎么办,两个字告他,我就是一个派签到国企的劳务派遣人员,从2000年至今已经十九年了,我是2000年经过这家国企在电视台公开招聘,要求是警校或者公安院校毕业生,经过市局统一的笔试,面试,然后到县局工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从事烟草专卖的专卖执法检查工作,期间通过了国家烟草专卖局执法资格考核,取得了国家烟草专卖执法资格证,并且办理了行政执法证,检查证,多次获得烟草局文明个人,办案能手等荣誉证书,在2005年的时候烟草局为了规避劳动法,由烟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拿着一份劳动合同要求我们签订合同,合同是空白的,签字之后合同收回,没有给我们留一份,谁知道过了一段时间却变成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公章,从此后噩梦开始了,工资差距和在编人员大幅拉开距离,仅仅是他们的五分之一,但是一个弱势群体只能选择沉默,在2007年年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时候,烟草局又找到我们要求我们签订一份协议,内容是自愿和烟草局解除在烟草局2000年至2005年的劳动关系,遭到我们的当场拒绝,于是局长找到我们说如果签了协议还照样在烟草公司工作,如果不签马上开除,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为了能上班能领到一份工资无奈之下同意了签订协议,之后每次都由烟草局办公室来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章都变成了某某劳务派遣公司,2018年六月我们实在受不了每月两千元的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工资,再次续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提出要求涨工资,要求县局和市局反应下长点工资,另外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给我们补缴,(之前从来没有住房公积金)但是上午反应之后,下午烟草公司党组成员便通知我们去签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们拒绝了,第二天在次去办公室协商解决的时候,党组成员便明确告诉我们,以后不必到烟草局来了,有什么事情找派遣公司,因为我们不是烟草局的人,是派遣公司的人,现在我们四个人一纸诉状把烟草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刚审理完毕,结果还没出来。结果出来没有说法就继续上诉,没有说法就去上访,这也是我们这里破天荒第一次有人敢和公家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我们走了先例,从2000年到2018年整整十八年的青春奉献在了烟草公司,却因为要求长点工资的一句话就失去工作,我们这次不会再选择沉默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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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取缔这些个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关他屁事!

其他网友回答

赶快取缔劳务派遣工,不然又不知道有多少恶性事件发生,象北京学校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