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公益一类人员全部是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人员如何改革

单位是公益一类人员全部是自收自支 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人员如何改革

网友提问:

单位性质是公益一类,人员身份有财政全额和自收自支,怎么改革?

优质回答:

事业单位混编混岗很正常,很多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像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说应该全部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但因为全额编制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单位就会变向招录一些差额编制,甚至是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编制人员。同样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照理应该是差额拨款编制,但因为工作需要,也会招录部分全额编制或者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由此造成了一个单位几种编制并存,长期混编混岗使用的现象。同样是干活,编制不同,待遇不一,客观上也影响职工内部和谐氛围,很多人不满待遇上的差异,并因此消极怠工、误工甚至不出工,给事业单位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如何破解这种人事管理尴尬,也是当下事业单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主要改革的对象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两种单位都将被取消,或转公益,或转企,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离。公益一类相对稳定,除部分因为职能相近需要撤并整合外,其余的大体上保持现状。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保留身份和待遇现状不变。少量的自收自支人员,除非单位整体改制,否则不会像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那样大面积取消编制转企,基本上会保持自收自支现状和待遇不变,由财政兜底供养,直至退休编制核销。或者,整体打包分流到其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安置,由单位经营性收入供养,直至退休编制核销。

总的来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人员没有下岗的风险,无论怎么改,国家都会按照政策予以妥善解决。大概率保持现状不变,至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安置。

我是小公,专注体制问题解答,感兴趣或有疑问的可以关注我,私信交流

其他网友回答

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经营类事业单位,其中公益类又划分为公益一类、工资二类、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按照拨款形式又划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按照国家政策,同一个单位要么就是全额,要么就是自收自支,不会出现两种拨款形式。但是现实中拨款形式成了工作人员一种身份,自收自支很难逆向交流到差额或者全额单位。

自收自支按照规定不能再行政单位使用,但是像市级工会、城管局、房管局、拆迁办、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管等好多单位都是自收自支,其中不少单位就是行政或者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大家会发现自收自支单位要么是有钱单位,要么是有罚没收入执法单位,他们可以随时回到全额财政,但是所有工作人员会一致反对。

像你们单位这种情况很简单,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后面招人要么都是自收自支,要么都是全额,原来人员应该会维持现状不变,还是按照原渠道财政供养。自收自支和全额都不行影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像公益一类卫生院,很多地方全额财政,也有不少地方是差额财政,也有同一个卫生院,有全额财政的,有差额财政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欢迎大家讨论留言!

其他网友回答

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一个单位下属的不同二级单位之间,改革后一般“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单位进行拆分整合,全额性质的肯定是保留事业性质,自收自支部分一般会推向市场,当然,具体情况肯定要复杂的多,不同地区安置政策也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