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什么时候几月几日 清明节是农历还是公历计算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几月几日 清明节是农历还是公历计算

清明节有时是4月4号,有时是4月5号,2022年的清明节是4月5号星期二。

清明节就是按农历算的,春分过后第15天,所以有些年是4月4号,有些年是4月5号。

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中国的满族、赫哲族、壮族、鄂伦春族、羌族等24个少数民族,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基本主题。清明节原是指春分后十五天,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清明节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清明祭祖的起源

在唐朝以前,没有证据表明在家族居住场所之外会集体进行祖先崇拜。儿童向父母或祖父母的墓地献祭,但是隔了更多辈的子孙后代绝不会为其高祖组织类似的集体祭祀,而这种祭祀活动通常将参加成员视作一个充满含义的社会团体。无论如何,到7世纪末或者8世纪初,亲属们开始到四代或五代之前的祖先的坟地扫墓并举行献祭。这些献祭发生在清明节,即在冬至日之后再过105天左右,也就是在农历二月末或三月的时候。清明节的出现意味着通过共同祭祀遥远的祖先,远亲们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并成为有组织的父系家族中的成员。

这一节日以前的历史预示了这一新的发展。在汉朝时期,既有在宗庙的献祭,也有在墓前的献祭,但是没有记录表明在某个特定的节日所有的亲属都会在墓前献祭。《四民月令》写成于东汉,其鼓励在四季的每个季节都进行祭祀。春季祭祀是在农历二月,与当地的社稷祭祀结合起来。一些东汉的文献提到这期间有几天不能动火,有一份文献提到要禁火两个月,在此期间只能吃冷食。最早的文献提到这一禁忌是在隆冬实行,是为了纪念公元前7世纪的一位官员介子推。介子推不言禄,隐于山,晋文公为了迫使他出仕,放火烧山,但介子推却被烧死。为了纪念他,他的老家太原附近形成了专门的献祭活动。汉代政府曾经试图禁止这种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寒食做法。206年的时候,曹操也颁布法令禁止它,指出应该在冬至过后105天,也就是说在清明节举行献祭活动。几十年后,太原当地人也将这一日期记录下来。

还有几次禁止寒食的尝试没有获得成功,分别是由石勒在317年、北魏在474年和496年做出的。两部6世纪中期的文献描述了冬至后105天全国范围内举行的节庆。《齐民要术》解释说这都是为了纪念介子推。《荆楚岁时记》援引《周礼》(成书于战国晚期或西汉早期)说明,在春季的第二个月,使者会振着“木铎”宣布在该国都城禁止用火。保存在一些战国晚期与西汉早期文献中的统治者年历,记录了敲响木铎来禁止性行为和禁止放火烧山的行为,因为正是这种焚烧山林的行为害死了介子推。对火或性行为的禁令也在夏至颁布。这些文献明确地将这种对历史事件的纪念与一个更广泛的禁火令联系起来,认为这是辞旧迎新仪式的一部分。每年一次,通过禁火来熄灭旧年的火,重燃一把新火,这种仪式可能推动了隋唐时代扫墓习俗的出现。

在唐朝早期,寒食节为家族成员重聚提供了机会,那一天,他们齐聚在祖先墓前,扫墓、献祭,并且享受盛宴。与墓前献祭相关的逸事最早出现在7世纪60年代的文献中,即发生在隋朝时期。到了8世纪,这一活动变得普遍,正如732年颁布的一项法令所指出的,虽然经典中没有提及在寒食节扫墓的做法,但是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习俗,并应该得到鼓励:“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埽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例程。”几十年后,流亡中的柳宗元感叹,即使是他身边为马治病的大夫、谦逊的田间农民都能够到他们的祖先坟前献祭,只有他无法前往自己祖先的坟墓。

对于祖先崇拜而言,这样的发展带来两个主要的后果。首先,家族墓地的修建鼓励人们去祭祀更久远的高祖。因为越往前回溯祖先,越多的人会建立亲属关系,这就扩大了一个家族的规模。其次,寒食节为共同祖先的后代们聚到一起提供了机会,因此增加了他们之间的熟悉程度。这样就有可能形成规模更大、更有自觉意识的家族,使家族成员能够一起行动,或是在遇到困难时互相帮助。但是,也不能过分夸张这一节日所造成的影响,因为并没有证据表明很多亲属真的就会在某个人的墓前聚到一起。少量的诗歌和文章表明,祭扫陵墓很大程度上还是单个家庭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