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死亡是自然规律 生命的自然规律人都会死

人的死亡是自然规律 生命的自然规律人都会死

网友提问:

人从生到死亡这是自然规律还是早就已经定了?

优质回答:

人,从生到死必经过程,不管财富多少,官多大,衣禄多厚,八字早已定好,唯物也好,唯心也罢,我信八字,阎王置你五更死,决不留你到天明,经历过几十年见过的人和事足以验证这一点。

比喻,我曾祖母八字算命某年某月,马过竹桥,结果那年走了,如果有人说那是碰巧,只要碰巧能成真,不难证实早有安排。屁是气,鬼是风看不见摸不着,你否定哪项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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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是人以物质存在整个转化过程中的两个转折点,即是规律也是被大自然注定的!不但人是如此,凡是有生命的生存个体都是如此,甚至包括一切无生命的其他类别的物质存在都不例外。任何物质的存在都不会以某一种形式永存,这种存在都是从新生逐渐发展到衰老,即“生”到“死”,从物质的本质来说,物质的存在是永恒的,所谓不存在了(如:有生命个体的死亡),只不过是物质的转化或形式的转变。

转化与转变就是物质本能地维持自身永恒存在的方式,当然,作为某种存在的个体(这里特別是有生的),何时生死(即转化)早己被注定了,至于谁来注定,可能从有人思考生死的问题到目前,甚至永远也是无法得到可证实的答案,因而人们倍感神迷,便只好归结为“神”注定,神会不会象人一样是一个有形存在的生命个体呢?谁也没见到,想来谁也永远见不到!也即说他不会如此存在,要说他是一种形的东西,那他就不该是一个个体,所以说若非要说他就是神,那他就该是宇宙间诸多动、静的自然因素对生命个体(也包括无生命的存在)的制约,才决定了生死存亡。当然他决定了生的条件即生,同时也赋与了死的部份因素,另加之生存个体在生存的过程中又获取的诸方面因素,先后相加,共同作用于死的必然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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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生死论》这个问题需要从二方面来认识。

第一方面是自然规律。第二方面是在自然規律框架内的社会体系和个体物种的生理因素对生死的影响。

一,自然規律生死认识论。所谓的自然是不可抗拒,由内而外自行运转的规律。

是一种不断衰变的过程,其衰变的时间是由物质的质量大小和运动的特点因素所决定。

即从生到死完全按照物质本身的运动规律所决定,是无法逆转的自然現象。

除非物质有自主意识,以自身需求发展无奈或刻意的违背自然运行的規律,造成运行不畅,在小范围内产生误差,形成个体微妙差异。

从总規律而言,不论生命体态如何,其从生到死的过程,都是按物质的性质的特点所决定的,是无法变更修改的。

即从生到死的时间早已经被确。一个人从生到死更是如此。只是人具有髙度的自主意识,在自然规律中按自主意识,形成了社会体系。在被自然規律所左右的同时也会被社会体系的运行规律所影响。

在生死的自然空间内,被自我形成的社会体系所束服,无力摆脱社会因素对生死变化的影响。无法完全按照自然規律设定的生死形态运动。

二,社会体系中的生与死。从目前的细胞学和基因学可以确定,人的生死时间早已被自然所设定。

按细胞学论证,人的极限寿命可达120岁。按基因学研判,个体的生死时间,受基因遗传因素控制。

人受自然影响,受体态差异影响,受社会因素影响,受饮食和医疗条件所限制。人在极限寿命的框架内,形成了不同寿命的基因。

这种基因随着生命的不断延续,被一代代的复制。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形成短小误差,早已确定人的生死时间。

由于人在大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活动的空间,因所处地域和生活习俗不同,所面临的自然影响和社会约束也不尽相同。

他们所反应的生活理念,和对生活的态度也完全不同。

他们人生的命运和生死的结局,也会被自然环境,社会体系,生活意识所决定。

如此判断基本可以确定人的生死百分之八十的因素,早就已经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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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然规律,人从生到死必然是自然规律性问题!万物都是这样的自然规律性问题,人恶意摧残除外,人恶意残血残杀除外,人恶意残忍杀戮除外,人恶意残忍残暴暴击爆伤除外,人恶意送人头除外,人恶意意淫乱残忍残血残暴残害除外,人恶意中伤伤害除外,人恶意意外越来越严重重击爆伤除外,意外死亡亡灵亡者除外,所有都是现实自然规律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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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因果轮回早都注定的,但是可以通过修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