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可以佩戴党徽吗 入党积极分子可以佩戴党徽吗

预备党员可以佩戴党徽吗 入党积极分子可以佩戴党徽吗

预备党员在党支部开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当天宣誓以后就可以佩戴党徽。

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履行义务,除了选举权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与党员是一样的管理,入党时间就是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那天,所以,成为预备党员的当天就可以佩戴党徽。

按:目前各地都有共产党员佩党徽、亮身份的做法。那么,共产党员能不能佩戴“党徽”呢?对此,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本文与大家谈谈这一话题。

一、各地佩戴党徽目前较为普遍

先来看几张图片,这是当前各地佩戴党徽的新闻报道照片。

再来看一则来自国外的新闻报道。今年4月23日,英国《经济学人》报道称,

大约每13个中国成年人中就有一人是中共党员。然而,很难分辨他们。在私企,尤其是外企,他们往往对自己的党员身份讳莫如深;担心暴露自己的党员身份可能令他们与老板之间的关系复杂化。还有许多人宁可不宣扬自己的党员身份,因为他们不想受共产党的高道德标准,以及节俭和自我牺牲的原则的约束。

然而,近几个月来,许多地方党组织要求党员通过佩戴带有红色锤头和镰刀的徽章来彰显自己的党员身份。通常这一要求仅适用于工作场合。但在一些地方,党员得到的指示是只要出现在公众面前就要在左胸口佩戴党徽。

党员们被告知,佩戴红色小徽章将有助其他人监督他们的工作和提升党的形象。

据报道,在广东湛江市的一个区,今年已向党员发放超过1万枚党徽。据称,他们热情洋溢地佩戴党徽,从而刮起了“红色旋风”。当地党委的负责人称赞党徽能约束佩戴者的言行。

上述现象和相关报道,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党徽”,共产党员可以佩戴吗?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二、一个地方性规定“流传”为中央文件

据说有一个“《关于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许多人撰文都提到,这个所谓的规定,是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9月21日发布的。我们从网上随意截了几张图,并对相关内容作了红线标注:

这些看似言之凿凿的文字,其实经不起推敲。

比如这个《规定》中说,“自觉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既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密切党群关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并有“佩戴党徽是每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的说法,云云。

但仔细看这个所谓中央文件,会发现其中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创先争优办《关于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上岗的通知》要求”字样。而《规定》第一条规定的佩戴对象是,“局机关、市乡镇企业干部学校和市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的在职在岗全体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显然,这是一山寨,算一笑谈。不知撰文者是否认真看了《规定》的内容。

三、佩戴党徽很严肃,并非没有说法

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本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199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的确印发过一个规定,但这个规定名称叫《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绝非上面那个山寨的中央文件。其中对党徽的使用范围是这样规定的:

党徽的使用范围:

(一)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

(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

(三)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四)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其中,没有将党徽制作成纪念章佩戴的条款。

对于佩戴党徽图案纪念章的问题,目前我们未看到中央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针对各地出现的佩戴党徽问题,有明确态度的是1997年第5期中组部《组工通讯》的一篇文章。

《组工通讯》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刊,是具有党内文件性质的刊物。该期有文专门就此指出,“没有开展共产党佩戴党徽活动的地方和单位,暂时不以推行。对于自行设计制造、出售各种共产党员徽章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

该文同时提出:“对于已经实行佩戴党徽的地方,要区别情况,积极引导。如果仅限于小范围的窗口行业中的共产党员佩戴党徽,可视为共产党员标识上岗。继续实行,同时加强管理,注意总结经验。”

可见,对共产党员是否可佩戴党徽这个问题是有说法的。答案很明了。

四、党徽纪念章各式各样,参差不齐

暂且抛开可不可以佩戴这一问题,我们来看一下目前各地制作党徽纪念章都是什么样子。这是从网上找到的部分纪念章:

从图上看,党徽纪念章五花八门,有的用党徽图案,有的则用了党旗图案。由于普遍制作简单且缺失内涵,均没有体现出作为一个八千万成员的大党应有的庄重。

五、建议对党徽佩戴加以界定和规范

面对各地普遍推行的佩戴党徽的做法,仅有《组工通讯》一篇文章的说法,虽然可以视为一个依据,但距今已近二十年。

在当前形势下,有关方面是否需要重新就此作出一个新的规定呢?比如可以佩戴,但应有相应的规范性条款,如统一的式样、材质,佩戴的对象、场合、方式等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党徽佩戴的意义。

文末向大家展示一枚本公号收藏的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党徽纪念章。

这枚纪念章由当时有名的上海亚洲徽章厂制作,从内容和形式上都非常精美,使人油然而生尊荣感和自豪感!我们认为,它在今天仍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