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是什么意思 了犹未了什么意思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是什么意思 了犹未了什么意思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这句话什么意思啊?

世上的事情(天下的事),看似已经做完了,其实却没有真正的做完,那么为什么不让(他)事情不了了知呢? (这句话貌似蕴涵着墨子的不为的思想和一点郑板桥的难得糊涂的韵味,很有哲理)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这一段也可以分作两个部分来说:

第一部分,因为这个缘故,如来常常说:“比丘们啊,应该要知道,我释迦牟尼佛所说的八万四千法门就像船筏之喻一样,渡河须用舟,到岸不需筏。渡过河的时候我要有一个工具,不然我过不去。到了以后连船筏也要舍弃,否则的话你背着它就寸步难行。

同样,释迦牟尼佛对众生宣说了世俗谛中善恶业果如理取舍的种种无量法门,是修行人要渡过轮回大海暂时不得不依靠的法门,是必不可少的竹筏,依此来积累福慧二资粮, 否则得不到解脱。但从究竟义上说,对所有修行的法也必须要舍弃实执,更何况是其他的非法之法呢?关键是要破执著,要舍弃对法的实执,也要舍弃对空的执著。

〔何况非法〕非法就是对空的执著,非法之法是指空执,指断灭见。所以这个法不要执著她,不可以执着,可以受用,你可以依这个法来起作用,来转化、来断烦恼(断烦恼也是假名说),可以有这个妙用,但你不能对这个法起执著。

打个比方,学过化学都知道H2O 是两个氢原子,一个氧原子合成一个水分子;如果把水分解,它没有水之相,但它有水的作用,你喝水就能解渴,就能滋润,所以可以受用,不可执著。

对于法也是如此,关键是要破执著,所以在最究竟的实相之中要舍弃对于法和非法之空的执著,要安住在无任何所缘的无生大空性的境界之中。

第二部分,我们可以归纳一下,这段经文虽然很短,但非常重要,都是实修的,一层层把我们的执著心破掉。所以古德赞叹这段经文说:“只要四相冰消,三轮瓦解。拂三执之浮云,显三空之宝月。所以不惟我空,亦且法空。不但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可谓层层洗剥,处处追穷,真使诸人执尽情忘而后已也。”

要使四相冰消,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三轮瓦解”,施者受者所施物都是能够三轮体空;要能 “拂三执之浮云”,能破我执、破法执、破空执;证三空:我空、法空、俱空。

《入中论》中月称论师也开示说:“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歧途。”

其实要知道“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与本经所说的是一回事,就是如来说法如筏喻者——在还没有达到能取所取二取消融于法界这种殊胜的境界之前,必须像我们渡河要依靠船筏一样。同样,我们修行也要依靠世俗谛、世俗正见——业果如理取舍和暂时胜义方便法来前进,到了最后这些法也都必须舍弃,要舍掉对法的实执。

所以《大圆胜慧》之中说:“心体觉空为法身,光明本性为报身,大悲无碍显现为化身,三身本自元成。若彻悟自心本性后,自然显发,无可修造。”六祖惠能大师说得更加直捷痛快,六祖说:“清净法身汝之性也,圆满报身汝之智也,千百亿化身汝之行也。”

释迦牟尼佛在传法给摩诃迦叶尊者时也说了一个传法偈:“法本法无法,无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其实都与本经所说的如来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是同一个意思。可见一切诸法有不实有,空不顽空。

四川成都文殊院进了天王殿以后会看到一副对联,是清朝时候一位秀才读了几十年的《金刚经》有所悟而作:

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这个对联写得很有趣,也还有一定的修持。

—-节选自大愿法师《金刚经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