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技术人员区别 事业单位有工勤人员吗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技术人员区别 事业单位有工勤人员吗

网友提问:

事业单位工勤工人算技术人员吗?

优质回答: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人员是技术工人,通常习惯称工勤技能人员,例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但并不是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专业技术职称,不要混淆了概念。技术工人,是指具备操作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工勤人员,虽然叫法上带有技术,但是仍然是工勤岗位人员,要区别于专业技术知识型的职称岗位人员。

国家非常重视技术工人的职业发展,大力宣传工匠精神,培养了一大批的大国工匠人才队伍,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多高技术领域都需要大国工匠的精湛技艺,是专业技术的操作能手和实现者。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省市人社部门根据该《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第一次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上升到全局的高度。

所以,技术工人未来的发展空间、待遇和地位越来越高,是一切的专业技术的实现者和操作者,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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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业单位工勤岗工人是事业单位劳动技能人员,不能算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专技岗和工勤岗三类。

管理岗分为一级至十级职员,按相应职务级别分别套领相应职级工资。

工勤岗位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需要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工人技能等级考试,取得相应工勤技能考核合格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合格后领取相应技能证书,按相应技能等级分别套领岗位工资。

专技岗技术职称分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通过人社部门组织的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被单位聘任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专技人员按相应专技职称职务套领相应职称工资。

按广义来讲,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也能算技术人员,毕竟事业单位工勤岗工人也要根据所从事的技术工种,通过人社部门的考核,取得相应工种技能合格证书后,经单位录用后才能套领相应等级岗位工资,按狭义来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只能算单位技能人员,不能算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只能是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并被单位聘任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才能算是事业单位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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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属于技术工人,可以通过鉴定国家职业资格来提升自己的工资收入。

工勤岗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呢?

我们单位的工勤人员大部分都是司机,有一个大姐最早是文印室的打字员,后面做过财务和计算机管理,还有几个司机公车改革后转到了办公室协助做一些简单工作。机关里面工作内容和岗位没什么关系,而是看领导需要你到哪里做什么工作。

工勤岗的前途怎么样?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级,一级到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高级技师的工资与公务员副处级差不多、技师与科级差不多。因此单纯从收入上看,如果在单位有相应职数,能够聘用到技师以上,收入还是不错的。

目前,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管理,工勤岗也可以转到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这样就可以享受对应的待遇。各个地方针对岗位转换都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对学历和年度考核有一定要求。从发展潜力上看,管理岗和专技岗还是比工勤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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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分为三个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对应的是干部身份,工勤岗位对应的工人身份。工勤岗位按照职能职责,分为技术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技术岗位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专业技术等级属于平行管理的两种管理体系。工勤岗位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个等次,而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从高到低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有的为四级,或者分为高级(含副高)、中级、初级(含员级)。

工勤岗位中的技术岗位按工作职责,承担的大多是后勤辅助、水电维护维修、计算机、司乘等工作,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技术等级按机构、编制规模,划分高、中、初级构成比例,有严格的名额限制,如果没有相应的高级工及以技师、高级技师职位,即使通过了相关的资格考试,也不能聘用,不能享受相关的待遇级别工资。

根据人社部201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精神,工勤岗位中的技术岗位,其实行的职业技能等级,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和专业技术等级互通: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也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依此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管理,工人身份的人员满足条件,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如果竞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其以前取得的职业等级,就可以参照《意见》规定,过渡为专业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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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事业单位工勤工人算技术人员吗?

我的回答:(之所以回答这个问题,是因为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趋势,对于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而依然保留工勤技能岗位的单位,大多是出于一种政策性安置的考虑,比如转业的士官!)

题主的表述不准确,由于事业单位实行以岗管理,工勤岗是三类岗位之一,工人是一种是“身份”的标签。

故题干的准确表述应该是:事业单位中处于工勤岗的人员算技术人员吗?

先简要分析如下:

一、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职责表述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其中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很显然,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处于“技术工岗位”的人员是否算技术人员?

二、“身份”标签对技术人员认识的割裂

(一)随着社会发展的趋势,“身份”的标签作用已然变淡

干部、工人、农民是计划经济时代对正常从业人员的一种身份标识。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愈来愈细,行业、岗位的种类愈来愈多,很多从业人员的身份界限、标签意识已经变的模糊。

比如在民企、私企、外资企业工作的白领,比如到农村搞养殖创业的大学毕业生。

而且,随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的改革,以岗管理代替了身份管理,就是要淡化“身份”在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中的影响。

(二)“身份”意识在体制内单位根深蒂固,淡化需要时间

虽然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理念出发,不再以“身份”的差别作为出发点;

但由于一方面事业单位属于体制内单位,受因乌及屋的影响,导致“身份”意识强于非体制内单位;

另一方面因“身份”不同导致在提拔、转岗、调任、薪酬、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差异。

正因为此,现如今“干部”、“工人”身份在事业单位的影响依然存在。

(三)“身份”影响下的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岗的人员可以称之为技术人员

通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职责表述可以看出,专业技术岗的人员可以称之为技术人员,这里的“技术人员”就是广义上的一种称呼,特别是因其背后有“干部”身份做背书。

2.工勤技能岗中的技术工可以称之为技术人员

而从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职责表述来看,普通公岗位的人员不能称为技术人员,因为这类岗位的人员一般从事的是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而工勤技能岗中技术工岗位的人员,所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方面的职责,属于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岗位,故可以称之为技术人员,比如电工、焊工、车工、钳工等。

3.同是技术人员,意义却不同

技术人员对技术工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而言,意义不同。

技术工岗位的人员强调的是技能,特别是受因其背后“工人”身份的影响,故对处于技术工岗位的人员一般称为技工,也就是技术工人。

因此,虽然二者都可以称为技术人员,但对应的社会认同、价值观导向、福利待遇却完全不同!

虽说岗位无贵贱,但现实就是如此!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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