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结婚为什么要落红 古代女子一定会落红吗

古代女子结婚为什么要落红 古代女子一定会落红吗

网友提问:

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优质回答:

古代对女子新婚之夜落红重视到荒谬的地步。在清朝《闹新居》曾这样描述:“郎爱风骚掉臂奴幼年,忍痛怕羞随他来颠倒。弄出一点红,滴在白绫标,不怕羞丑拿到灯前照。”

为何半夜三更办完事,新郎就急匆匆的去验红呢?因为没落红就无法向亲朋好友交代。

古代女子出嫁娘家都会配嫁妆,其中就有一样重要物品——白绫。这是给男方验红之用,有了落红点点,女方父母才算把女儿嫁出去了。

对于男方来说,新婚之夜后,新郎需要拿落红点点的白绫给母亲交差。婆婆拿到白绫后,自然喜笑颜开,她再拿着白绫向亲朋好友炫耀,以此证明自己儿子娶了一个贞洁女子。这套流程走完,才算这场婚礼圆满完成。

要是新婚之夜没有落红怎么办?那新娘及其家人就惨了。首先新娘少不了一顿毒打,文明一点的男方会直接把新娘送回娘家。

粗鲁一点的就会闹得满城皆知。清朝时期,广东某地就有这样一个习俗:如果新婚之夜新娘没有落红,男方在送新娘回娘家时,会带着一只割了双耳的羊跟在新娘后面。

为啥这么做?有两个目的:首先羊的哀鸣会吸引路人围观,其次羊一路滴血到女方家里,以此来羞辱新娘及其家人。有很多女人忍受不了羞辱而选择自杀。

要是碰到豪强家族那结局更惨,为新娘惩罚不贞洁,多半是要“浸猪笼”。处罚的时候,男方还邀请双方的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前来观看“浸猪笼”的过程。实在残忍。

现代人都知道,女人第一次不一定会落红。那古代人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如果新娘及其家人确实心里没鬼,就会请官府做主。

官家会出面调查取证,并录取女方亲朋、邻居的证词,如果大家对新娘的品行、为人,评价都很高的话,那一般会判定新娘没有失去贞操,而对于男方来说,有了官家的权威裁决,对外界也有个交代了,那小两口就可以继续一起过日子了。

写着写着感觉好没天理,落红就真的那么重要吗?现代好多人没见过,不也活的挺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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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

之前看过一个古装的电视剧,时间太久,忘了叫什么名字了。

有这样一段剧情。

新婚的小夫妻在洞房之时,男人的母亲悄悄给他一块白色的毛巾。同时女孩的眼神中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担忧。于是女孩就想办法,把男生灌醉,然后咬破手指,将血悄悄涂在那块毛巾上……第二天早上,婆婆看到毛巾上的“落红”,面露欣喜,对新媳妇言听计从……古人确实很重视落红。

因为没有其他的好的办法来验证女孩是不是处女。

所以只能采取这种原始而相对有效的办法。

如果新婚之夜没有这个,那么女孩以后的生活会多少有些麻烦了。

是个男的,本能上都比较在乎这个。如果知道自己被绿了,就算当时不说,以后两个人遇到点问题,抛出来就是个重磅炸弹,直接能把女孩炸的无地自容。

轻则就是这样的家庭矛盾,严重点的,退婚休妻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还有沉不住气的男的,跑到老丈人家闹事的,这都见怪不怪了。

谁让古人的知识水平低下呢?

没有落红,难道就不是处吗?答案是否定的,从生理学上讲,女孩的那层珍贵的膜,会在性生活前因为各种原因不小心破掉。如剧烈运动、摔着碰着,等等。并且膜上的孔,也是分为各种不同的形状,有的女孩上面的孔比较大,也就不会落红。

由此可知,古人的这个观念,是比较落后的了。更多历史类原创内容,欢迎关注@历史宝藏。

其他网友回答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估计女子如果没落红,下场只有一个字:惨!

古代人很保守,对于女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贞洁。

红楼梦有一句台词:无论再好的女人,只要犯了一个淫字,其他优秀的品德全部等于0了。

道理也是一样。

如果新婚当晚女人没有落红,无论女子怎么解释(好在当年没自行车),也是没用的。

丈夫会默认你婚前失贞,这是不得的大事。

古代的流程是这样。

新婚夫妻那个时,女方会根据母亲的交代,提前将一块布垫在身下。

事后,女方回答落红的布拿给丈夫看,以证明自己的贞洁。

一般来说,丈夫看完以后,还会喜滋滋的交给自己的母亲去看,由此母亲告诉其他的亲戚,大家都很满意。

今天看来似乎有些变态,但这在古代就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没有落红,那么这个女人立即生不如死。

大体会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当场就被丈夫打骂逼问。

《醒世姻缘传》里面,有个姓魏的绿帽老公,娶了程大姐为妻。

除夜没有见红,绿帽老公大怒,对程大姐拳打脚踢,逼问谁是奸夫。

当然,这种事有时候是误会。

因为当时的人太保守,没有性知识,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误会。

萨沙听过一个笑话,有点黄色,未满18岁人别听。

新婚当晚,古代某丈夫找不到位置,就问妻子。

妻子也糊里糊涂,两人折腾很久也没有开始。

丈夫大怒,骂道:你怎么这么笨,自己身上东西都不知道在哪里!

哈哈哈

严肃的继续往下说。

如果证明是误会,那么就没事了,如果不是,还有下一轮。

第二,丈夫去找丈人丈母大闹。

这种情况下,丈夫一般都会找丈人闹事。

古代结婚的一个首要原则,就是女人是处女,如果不是根本没人会娶。

没落红以后,丈夫会觉得被欺骗,大闹一场。

还是上面那个绿帽老公,知道程大姐少女时候不懂事,曾经在和尚诱骗下失贞。

绿帽老公大怒,用棍子一路打着,将程大姐赶回了娘家。

同时,他还将程大姐所有陪嫁,全部砸在丈人家门口。丈人开始不承认,绿帽老公一气之下把丈人都打了。

看看,做的绝不绝?

萨沙告诉你,在当年一点都不绝。

路人看到以后,全部同情绿帽老公,一起指责程大姐一家。

还没完呢,再看第三步。

第三步,退婚。

这种情况下,男方肯定会退婚。

程大姐这事,后来丈人理屈词穷,恳求绿帽老公不要退婚,愿意把所有家产都给他。

但绿帽坚决要求退婚,自称“好鞋不睬臭屎”。

最终,婚就退了。

随后基本只有几种可能,最大可能是,女孩自杀。

这种情况下,女孩绝对没有脸面再活的,一般直接死了,甚至家里人还会逼她去死。

因为她死了以后,家里就清白了。

就算不死,如果是很有钱的人家,也许会将女孩改嫁给很穷很穷的人,或者给普通人家做二婚甚至小妾,总之正儿八经嫁人是不可能的,女人一辈子也就毁了。

基本就是这样。

清代《虫鸣漫录》纪录这么一件事。有几个少女在树林玩耍,其中一个小女孩不慎从树上跌下,正好叠在一段树枝上,下身受伤厉害,流了血。

当时几个女孩急忙救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女孩有心眼,将这段树枝留下了。

五年六年后,这个受伤的女孩嫁人没有落红。

丈夫也是大吵大闹,好在这个有心眼的女孩立即站出来,不但找其他小姐妹证明这件事,又把树枝拿出来作证。

丈夫发现妻子下体确实有伤痕,也就相信了,继续和妻子过日子,没有怨言。

写到最后,萨沙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大家觉得呢?

其他网友回答

在古代检验一个女孩子是不是处女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但是最为直接的就是看新婚之夜的落红。一般而言,女子出嫁,丈母娘都会给女婿准备一块白丝巾。即便丈母娘不准备,婆婆也会准备,因为这是见证女子贞洁最为重要的物证。

一般的人家,洞房花烛的第二天,这块丝巾是要拿给长辈们去看的。而大户人家则是由通房丫头直接拿走,第二天向主家太太汇报。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有落红。但是也有不见落红的情况,如果不见落红,那么女子一般来说就一个字,惨。

中国古代男子娶妻,尤其是头婚,那绝对不能出现被绿的情况,纳妾另当别论。所以,头婚娶的不是黄花大闺女,这对男家来说就是犯了大忌,甚至是奇耻大辱。对于这个女子而言,轻则可以到娘家去要回聘礼,直接休妻;重则遭受毒打甚至对其进行慢慢折磨,反正那个年月打老婆是很正常的事,那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因为在古代婚姻往往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很少有婚前能够见面,并且自由恋爱的。所以,无论娶与嫁,很多时候都是在掀开盖头之后才能看到对方的容貌。于是,合卺酒一喝,两人行完周公之礼,彼此才能合二为一,增进感情。

而当周公之礼行完,却发现自己被绿了,可想而知,这个感情还怎么能增进呢?所以,这一块落红绢往往决定了一个女子的命运。当然,古人的认知水平有限,其实也有很多情况下女子不会落红,这与其生理结构或者是因剧烈运动,摔伤导致处女膜破裂有关。

但这些都没办法解释,在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女人本就挺惨,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惨上加惨了。

其他网友回答

简单来说,看时代。

所谓落红,即是处子血,指女性在初次性行为中,因处女膜破裂而引起的流血现象,跟其他跟性有关的一切一样,被加上了隐晦的称呼。

这种方法并不科学,因为处女膜可以因运动等原因提前脱落,初次性行为也可能不脱落。但古代对科学缺乏广泛而系统的认知,这种方法反而成了验证女子贞洁的重要手段。

尽管如此,在不同朝代,人们对于女子贞洁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新婚未落红的反应也截然不同。

先秦时期:理论的逐步出现

上古时期压根没有贞洁这种要求,当时人类族群的第一要义是生存,第二就是繁衍,甚至完善的家庭制度都可能很晚才出现。

随着时代发展,男性逐渐在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母权制随之解体,女性地位由此一落千丈,逐步受到了男权社会思想和生理上的双重压制。

男权社会的两性关系就一个词:“男尊女卑”,其原理就是用理论的方式盖章证明男性比女性优越。

《易经》载: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到战国时期,荀子提出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几种人际关系之间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女性均处于从属地位。他的学生韩非子进一步阐明这些准则,还将之纳入政治范畴。

《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主贤臣而弗易也。”

与此同时,对于女性贞洁的要求也在提高。

贞洁本身就是男尊女卑的产物,是建立在女性附属于男性的基础之上的,因为男性一方的婚姻目的是传宗接代,且要求是血统纯正的男性后代,被视作生育机器的女性就必须保证这种结果,换句话说,只与丈夫一人发生性行为。

在婚姻存续期间,这种要求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并无不可,但古代女性物化的发展把贞洁观念延伸至婚前和极端化两个方向,导致众多女性的悲惨结局。

然而社会现实却与理论相悖,春秋战国时期男女野合之风盛行,寡妇再嫁也不是什么难事,秦国的秦宣太后可以公然蓄养男宠,还发布诏令让男宠殉葬(被劝回来了)。

在这个时期,除非碰上礼制的死忠粉,否则基本不会因新婚不落红受到惩罚,就算碰上,也不过是退婚再嫁,当时的社会对此不会有太多微词。

秦汉魏晋时期:三纲五常的渗透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01年),秦始皇东巡途中,在会稽刻石,其中对女性贞洁作出了要求:“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

以上只是要求,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制止。

汉朝时期,董仲舒杂糅诸子百家的学说,把自己的“儒学”推销给了汉武帝,并被立为独尊学术,“夫为妻纲”作为三纲之一,也属封建伦常的核心,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收紧。

不过至少在隋朝以前,还没收紧到贞洁这方面,官府提倡女性要从一而终,但并不禁止女性改嫁,上至皇家、下至百姓,都对此颇为包容,二婚当皇后之类并非谣言,汉武帝的母亲王皇后就是生了一个女儿后才嫁给汉景帝的,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更是两次改嫁,至于后面的曹魏好人妻、纷争南北朝,为了人口增长,理论也得服从于实际。

隋唐时期:禁止改嫁的出现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第一道明确禁止寡妇改嫁的诏令颁布:“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这道诏令在民间的影响并不大,一是隋朝时间比较短,二是唐初为了恢复人口,直接颁布相反诏令,唐太宗下诏任凭妇女、寡妇改嫁。

唐朝皇室更是以身作则,各种把贞洁当废纸踩。

宋元明清时期:贞洁的高度收紧

到了宋朝,贞洁的发展有了新的突破。程朱理学把发展了一千余年的三纲五常进一步演化,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

这种观念强调两方面,一个是不准寡妇再嫁,从为亡夫守节;另一个是婚前贞洁,即处女要求,这就跟新婚不落红挂上钩了。

此等观念发源于宋,兴于元,极盛于明清,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到明清时期,就连公主也不可能改嫁(清朝入关前不算,那时候清朝仍保有渔猎民族的传统)。

明清时期所谓节妇的数量更是暴涨,仅安徽休宁一县,明朝有节妇近五百人,而清初至道光三年就多达两千二百余人,背后的守寡节妇、殉节烈妇可以说是极其悲惨,甚至有些未婚女性因未婚夫的离世,也要被迫守节,这个社会都形成了对女性的恐怖压抑。

在这个时期,女性新婚不落红的惩罚可就重了。

首先是官方层面,官府当然不可能立法要求女子新婚未落红就去死,但也明确表示对这种情况的谴责,那就是女子去留由男方定,留则女方返还一半彩礼,不留退人还彩礼。

其次是民间层面,这就简单了,大概就一句话: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新婚不落红的女子将同时受到来自夫家的毒打谩骂、娘家的埋怨乃至毒打谩骂和社会的指责谩骂,心理重压下要么只能嫁给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即群众所谓脏人嫁脏汉,至于人家要不要,还是两说;要么直接逼上绝路,自杀。

至于浸猪笼这种事,并不会发生,因为律法不允许。律法允许夫家杀死奸夫淫妇,前提是捉奸捉双,否则就是故意杀人,惩罚很重。所以一般夫家在发现新婚妻子不落红后,会采取毒打逼供奸夫的措施,一旦捉到奸夫,不管是退人拿钱还是告官,都是稳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