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报告 纪检组对临聘人员有监督权吗?

纪委工作报告 纪检组对临聘人员有监督权吗?

网友提问:

纪检组对临聘人员有监督权吗?

优质回答:

我们单位就有劳务派遣工收受企业好处,经纪检监察组查实后被辞退的。毫无疑问,纪检监察组对临聘人员拥有监督权。

首先,谈一下编外人员的监督问题。

根据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纪检监察机关对我国所有公职人员都拥有监察权、监督权。

而公职人员是指履行公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共有6个大类:包括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村居干部等。

除此之外,像是国企的普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只要你涉及到了公权力,就要纳入监管,这也是监察对象的第6类。

我举个例子,机关厨房的工作人员往往涉及食材采购等资金往来事项,自然要接受监督。

又比如,公安辅警要协助正式民警执法,更要纳入监管。

其次,谈一下纪检监察组的规格设置。

纪检监察组的全称叫做“某某地区纪委监委派驻某某(机关单位)纪检监察组”,是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人员隶属于纪委监委,不占用所在机关单位的编制。

纪检监察组的规格相比被派驻机关要低上半格,以正处级的市直机关为例,纪检监察组是副处级规格,组长也是单位的副职领导,享受副局长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同时也是单位的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参与单位的所有重要会议、重大决策。

而副组长则是正科级,享有中层正职的相应待遇。

再次,谈一下纪检监察组的监管对象。

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的所有干部职工都有监督权。

第一,纪检监察组对领导班子成员有监督检查权,但无直接调查权,发现问题要向派出的纪委监委汇报。

第二,纪检监察组对中层干部、普通干部职工有检查权、有调查权,发现问题可直接进行调查。

其范围包括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直属国企工作人员、编外职工等等。

就像我一开始说的,我们单位一位劳务派遣工接受企业好处,被人直接举报,纪检监察组介入并核实,报单位党委批准后予以辞退。

此外,网上也能找到类似的案例,多位临聘人员因为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总而言之一句话,“编外人员”、“临聘人员”不是躲避监督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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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回答

确切的说纪检组没有,纪委监委可以。

说起纪委的历史不是建党就有的,是1927年4月中共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历史上中央纪检监察机构。

建国不久后,才正式设立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朱德任第一书记,

1951年“三反”运动,中纪委就查处张子善等一批大老虎。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的监督机制逐渐恢复。

1980年纪委受同级党委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地方各级纪委人员任免要征求上级纪委意见建议。

1992年中纪委和监察部开始联署办公。

2018年,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利的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所以临时聘用人员也会受到制裁,行使公职权利是人民赋予我们的,侵犯了人民的利益就会收到法律的惩治。不管是不是临时的,都要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其他网友回答

没有监督执法权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纪检组对临聘人员有监督权吗?.web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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