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交社保还没领就死了退不退保费 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为什么?

个人交社保还没领就死了退不退保费 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为什么?

网友提问:

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为什么?

优质回答:

自己交的社保就是灵活就业参保。

不管是还没领养老金还是说已经领了,人去世都可以获得一些补助,但是不是全额退钱这么简单。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各省的补助项目以及标准肯定不同,我说说山东的标准(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

1、丧葬费

定额1000元。

2、抚恤金

10个月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如果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需要进行折算。

3、供养亲属生活费

这个是几百元每个月,隔几年就会上调。这个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4、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依法继承

上述标准是说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规定的制定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但是社会保险法也说了,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都能享受相关待遇,所以灵活就业人员应该也是参照这个标准的。上述待遇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里还要说一种情形,就是领失业金期间,如果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也一样享受上述待遇,待遇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及时向当地人社局进行咨询,按要求准备资料申请相关待遇。

最后还要说一句,即便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去世的,也有丧葬费(无其他补助),一般是几千元不等,很多人不知道这回事,也就没享受到相关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也是可以依法继承。

其他网友回答

你说的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后,在没有办理退休前死亡后能否全额退款。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不能全额退款的,但是如果加上死亡补助金和抚慰金,实际上和个人缴纳的全款差不多。

第一,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人死亡后只能退回个人账户资金。

社保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社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因非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时,一般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是划入了统筹账户,只有8%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6%划入了医疗统筹基金,2%划入了个人账户。如果参保人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后,养老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8%是属于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钱永远属于个人,除了本金以外,还要按照规定的记账利率计息,所以个人账户上的本金和利息,可由遗属来继承和一次性支取,但是划入统筹账户的12%,钱虽然是自己缴纳的,但是已经划入了统筹账户,统筹账户的钱,属于统筹基金所有,所以是没有办法退回的;医疗保险划入统筹基金的6%,参保人在生病时可以享受报销待遇,但是经医治后不幸去世的,个人账户上的钱是可以由遗属来继承和支取的,统筹基金部分由于在生病住院时已经按比例进行了报销,也是不能退回的。

第二,参保人死亡后还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除了退回个人账户的钱以外,其家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重庆地区目前执行的标准是,丧葬补助金每人2000元,这个是固定的,没有退休的和退休的都是一样的;抚慰金是按照死者生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的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抚恤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15个月。

第三,参保人死亡后退回的钱,加上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和个人缴纳的全部费用基本持平。

假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每月的平均缴费指数为5000元,缴费10年后死亡的,按照20%的缴费比例来缴费,每月缴费1000元,每年12000元,缴纳10年为12万元,其中记入个人账户的为48000元,这48000元是可以全额退还的,再加上抚慰金50000元,合计为98000元,加上丧葬补助金2000元,共计100000元,如果再加上相应的在记账利率每年8%,和本人实际缴纳的12万元差不多持平。

综上所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虽然只能退回个人账户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用,但是加上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及相应的记账利率,综合计算下来实际和个人缴纳的费用是差不多的。

其他网友回答

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

很遗憾,不能全额退款。下面简单以养老保险为例说明:

我国的社会保险是一个统账结合的制度,也就是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统筹账户,在用人单位参保由单位缴纳的社保费会进入统筹,也就是社保缴费基数的16%;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就是社保缴费基数的12%进入统筹。二是个人账户,在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一样的比例,都是社保缴费的8%进入个账。

只有在参保人死亡、移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退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等情况下才能申请退费,而且退回的只能是个账,个账不得提前支取。统筹账户是不退的。在参保人死亡的情况下,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全国未实现统筹,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各地也不一致。

假设参保人按5000的基数缴费10年,那么养老的总缴费为5000*20%*12*10=120000元,其中进入个账的为5000*8%*12*10=48000元,其余120000-48000=72000元进入统筹。参保人如果未办理退休死亡,那么个账48000元是可以退的。丧葬费一般计算2000元,抚恤金为每缴费1年发1个月缴费基数工资5000*10=50000元,所以合计大概退费为48000+2000+50000=100000元。如果参保人是退休死亡的,那么抚恤金的标准就是按最后一个月的养老金进行计算。

其他网友回答

社保一天没有领,就驾鹤西去,确实可惜了一些。

那能不能全额退款呢?答案是肯定的,社保能退,但无论任何情况下的退款,都不是全额的。

下面由【晓梒聊社保】为大家深入解析。

驾鹤西去,家属在伤心之余,还能做些什么吗?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

作为在职员工,通过单位缴纳社保,费用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比例为16%,8%。

单位一般按照缴费基数的20%划入到统筹账户中,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入到个人账户里;

也就是说,单位缴纳的全部计入到统筹账户,个人缴纳的全部计入到个人账户。

而灵活就业人员就不一样了,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到统筹账户,8%计入到个人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参保人驾鹤西去后,计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家属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这笔没有领完。

另外,还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不过这笔钱全国并不统一,具体还要根据地区政策而定。

明明钱是自己缴纳的,为什么不能全额退款呢?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无论是中途退保还是各种原因参保人离世,计入到统筹账户的钱是不退还的。

很多人对于统筹账户,都有这么一个误解,认为进入统筹账户的钱就被充公了,就和自己再无一点关系了,真的是这样子吗?

其实不然!

我们知道,参保人退休之后,领取到的养老金主要分两部分。

个人养老金,从个人账户发放。

基础养老金,从统筹账户发放。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终身制,即使个人账户里的钱全部领取完之后,参保人还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主要就是因为有统筹账户。

当然,统筹账户里的钱不仅仅是参保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还有国家财政补贴、国有资本划转、投资收益等等这些钱,除了发放基础养老金,还要支付日后养老金的上调,参保人身故后的丧葬费、家属抚恤金、救济金等。

其他网友回答

社保费用由本人缴纳,没来得及领养老金,就去世了,能全额退款吗?参保期间去世,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实际上,这也是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结合上述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更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成本对比分析

与企业职工相比,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己承担全额的社保费用,缴费成本比较高。以养老保险为例:假设:企业职工A和灵活就业人员B,缴费基数均为5000元,则两人承担的缴费成本分别是多少?

1. 企业职工A的养老保险缴费成本:5000*8%=400元。

这400元的个人缴费成本将全额划入A职工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2. 灵活就业人员B的养老保险缴费成本:5000*20%=1000元。

这1000元的缴费成本中:有400元(8%的比例费用)将划入灵活就业人员B的入个人养老账户,另外的600元(12%的比例费用)将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

通过上述计算可知:缴费基数相同的前提下,虽然企业职工A和灵活就业人员B划入个人养老账户的费用相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B需要额外支付600元的费用。

二、社保费用由本人缴纳,没来得及领养老金就去世了,能全额退款吗?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还没领养老金,就去世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去世,不能全额退还个人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只能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个人养老账户里的余额。

我们还是以养老保险缴费为例: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有12%的部分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只有8%的部分纳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这8%的部分是可以领取到,可以被继承的。另外的12%部分,是无法继承的。

三、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去世,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1.个人养老账户里的余额。继承人携带死亡证明、参保人的社保卡,到社保窗口办理个人养老账户余额申领即可。

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除了个人账户余额以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期间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该项费用,由养老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1)丧葬补助金标准: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抚恤金的标准:以参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在5年以下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在5~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在10~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为16年,发放月数为10个月;此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以此类推,缴费年限为30年,发放月数为24个月。缴费年超过30年的,仍然为24个月(发放上限)。

假设:王先生在山东省参保,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20年,2021年王先生不幸去世。已知山东省2020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4元,王先生的继承人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分别是多少?

1. 丧葬补助金:3644*2=7288元。

2. 抚恤金:3644*14=51016元。

写在最后:

1.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去世,不能全额退还个人缴纳的所有社保费用,只能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个人养老账户里的余额。个人缴纳的统筹部分费用,划入统筹基金,无法继承。

2.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期间去世,继承人除了可以申领个人养老账户里的余额以外,还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金”的多少与死亡时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缴费年限成正比。

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成本比较高,如果参保期间去世以后,你认为是否应该全额退还缴纳的社保费用?

欢迎留言!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问答,感谢您的阅读!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别忘了评论、转发、点赞、收藏呦!

我是【人事通】 ,你身边的人事小助手。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如果社保是自己本人缴的没来得及领就死亡能全额退款吗为什么.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