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刑罚的种类 清代的刑罚特点

清代刑罚的种类 清代的刑罚特点

网友提问:

清代的“阉流刑”是一种什么样的刑罚,你怎么评价?

优质回答:

中国古代的酷刑非常残忍,清代达到了巅峰。所谓阉流刑就是阉刑?流刑,是清代刑罚中独特的发明。所谓宫刑就是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流刑为传统五刑之一,就是流放到边远地区服苦役,非常恶毒。

阉流刑的对象大部分是针对那些大逆不道的罪犯,判处结果往往为诛灭九族。但是,统治者偶尔也会发一点恻隐之心,犯人家里如果有未成年的小孩,有些具体情况也不会杀死。一般是男性为奴,女性为妓。不杀死不代表会放过,朝廷把这些称之为逆裔的人,关押到大牢中,等到了16岁后,由刀子手实施阉割,断子绝孙,不能留下祸根,然后发配到西北等地区做奴仆。

阉人身体被摧残,心理上被扭曲,一生活在阴影里。他们没有后代,没有财产,没有自由,形同鸡肋傀儡与行尸走肉。

实际上,由于古代技术水平和卫生条件不足,监狱环境恶劣,加上犯人的死活也不会过于关照,因此没有活到16岁或阉割期间死了的很多。 那些侥幸活下来的犯人,按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分为三等流刑,等稍微恢复,养好伤口之后,就被遣送到各地,限定具体地址和自由。

在热播电视剧《延禧攻略》《如懿传》中,就有部分表现。这部分囚犯没有被赦免的可能,就是赦免了也没有生活能力,可以说是一生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体质不好的,走到半道上就死了。 如果是女性,人生境遇就会更惨了。犯人勉强到了发配地点,不是累死就是被主人打死,能够善终者很少,这种黑暗与无助简直就是人间地狱,惨无人道。

秦右史,原创通俗历史,专注民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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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肉刑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刑罚,有大辟(砍头)、墨(在脸上身上刺字,或许现在叫纹身?)、劓(割鼻子)、刖(挖膝盖)、宫(割生殖器)等以残害肢体达到惩戒的目的。后来为了保护劳动力,肉刑在汉朝逐渐被废止,吕后禁过一次,文帝禁过一次。

但是有三种肉刑却一直广为流传,一个是墨刑,一个是宫刑,一个就是大辟。

墨刑和大辟就不要多说了。

宫刑是五种主要肉刑里面残忍度仅次于大辟的,毕竟砍了头你就死了。所以宫刑在古代是对活着的人最大的惩罚。同时也我国古代历史的一个特色,甚至已经形成完整的手术流程和产业链了。

从殷商开始就有宫刑的记载,一直到清朝。历史上宫刑最相比较下最多的应该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这个小王朝占地不过两广,国内阉人却成千上万(原因有机会再说)宋太祖灭南汉后,曾多次成批处死阉人和去势官。

清代的阉流刑很简单,就是把你去势后,再把你流放到边远地区,或者充军,或者为奴。

宫刑在古代中国有其特定的存在条件。首先他不会像其它肉刑一样残害身体,受刑者只需要静养数日就能接着劳动。其次皇家需要太监。太监阉割不能算刑,但是只要有太监,给人阉割这种行为就一定会存在。

既然阉割这种行为无法禁止,那么统治者们就会用这种行为来惩罚人,侮辱人。这就成刑了,于是乎太史公就悲剧了。

(说实话,这和古代宫刑的本质是没什么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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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各个朝代,统治者们为了稳固自己的政权,发明了很多残忍的酷刑,如车裂,腰斩等,到了清朝更有“满清十大酷刑”一说,其中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骑木驴,梳洗,而里面提到的宫刑就“阉流刑”的一部分!

阉流刑是怎样的刑罚!

常说的“阉流刑”就是将犯人施行宫刑后再把犯人流放远方的一种组合刑罚,记载于《大清刑律》上

《大清刑律》:凡犯谋反、谋大逆者,只要是共谋的,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其父子、祖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以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十六岁以上,不论笃疾废残,皆斩;十五岁以下的男性亲属及所有的女性亲属,给付功臣为家奴,财产入官。即使子孙确不知情,十一岁以上,也要阉割发往新疆给官为奴。

《大清刑律》规定“犯谋反罪”犯人的子孙,十一岁以上十五岁以下都要进行阉割后(也就是宫刑)在流放到遥远的边疆给人家做奴隶!

阉流刑如何操作!

宫刑跟太监的阉割有所不同,太监的阉割也就是切除睾丸,保留阴茎,这样很大程度上就降低了手术风险,保证了成活率。

而宫刑,由于是刑罚就不会考虑那么多了,施刑人会将犯人的整个生殖器进行切除,就这一刀切下去,很多犯人都会因为挺刑不过而死。如果犯人侥幸不死的话,施行人会将一根管子插入犯人尿道,供犯人排尿用。接下来就是抗伤口感染,等待伤口愈合后,发配边疆了!

经过宫刑后,如果犯人大难不死的话,算是闯过了“阉流刑”的第一关,接下来就是流放了,一般流放的目的地都很运,戴着厚重的枷锁一走就是几个月甚至大半年,一路上风餐露宿不说,还要看押解差人的脸色,弄不好就是一顿毒打,在路上生病根本没人问事,流放路上病死的犯人数不胜数!

经过前面二关如果还活着,到达目的地后,就是给人当牛作马做奴隶!每天要做重活累活不说,每一天都是没有尊严没有希望的活着,很多这样的犯人寿命都不会太长!

“阉割刑”是一种让犯人从肉体到心灵都得到很大伤害的刑罚,虽然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很大程度上受“阉割刑”还不如斩首来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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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流刑,顾名思义,实际上是古代两种刑法的混合体,即“阉割+流放”! 我们先说“阉割”。

“阉割”其实就是“宫刑”,这种酷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因为医学技术不发达,当时这种酷刑可以直接取人性命。

到了秦汉时期,已经出现了较为完备的严格技术。人们知道,这种酷刑也需要在无菌的条件进行,才能够周全。 而且,受到宫刑的人,需要在不见风、不见阳光的条件下,蹲上白天才能伤口愈合。

所以,这种无菌环境,也称为“蚕室”。 但尽管如此,这种刑罚下,罪人的死亡率仍然是相当高的。因此,也诞生了一些会此独门绝技的著名阉割世家,人称为“厂子” 。

值得一提的是,对女犯人,也有“阉割”之刑,不过采取的方法是用木槌锤击妇女的胸腹部,也就是通过重击的方法,让女子子宫脱落,让其失去生育能力。

再说“流放”。流放通常是指将犯人送到比较偏远的地方,像清朝的宁古塔、伊犁,宋朝的海南岛,唐朝的黔州(重庆彭水)等等。

虽然在今天,这种刑罚看起来没什么,还挺像旅游消遣的。但在古代,犯人的流放之旅,就是与生死搏斗的旅程,他们多半会在途中病死,即便是林冲这种硬汉,也是差点被差役虐待致死。

而到了流放之地,饥寒交迫更是会要了犯人的命。 而当“阉割”+“流放”并用时,“阉流刑”的威力就更加逆天了,即便是一种刑罚,都会让人痛不欲生,两罪并罚,犯人的下场,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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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流刑”就是把人施以阉刑后,再流放到苦寒之地做劳役。男人处以阉刑一般叫宫刑,女人处以阉刑一般叫幽闭。

阉刑的历史很悠久,最早叫“淫刑”,主要是惩罚好色之徒和淫荡妇人。到汉朝时,开始扩大了阉刑的范围,比如处罚叛逆者的子孙或与叛逆者关联的人。

到了清代阉刑就更加残酷,并且被清朝统治者大肆滥用。清朝以前,对犯罪男人实以宫刑,主要采用“绳系法”与“揉捏法”取掉蛋蛋,目的是男人失去性功能。

但到了清代则蛋蛋与“玉茎”一起切除,那时候没有麻药、止血药,动完刑后只是用白蜡、香油等涂于伤口处,或是用火烧之再涂上火灰。清朝的阉刑由于易感染、失血过多,所以死亡率很高。

女人所受的幽闭之刑则是:用一支木棍不断重击女人腹部,直至“羞秘骨”坠落,堵塞牝户,使其不能失去交合能力。

在清朝谋逆者不是株连九族的话,那家人除了小孩处以宫刑送进内庭做苦役外,其他基本都会判处“阉流刑”,但由于受阉刑后人体都很虚弱,所以不少人都会死于流刑途中。

清朝时期,统治者为了充实宁古塔,所以滥用阉流刑。比如乾隆时陕西山阳县有个叫赵成的老汉趁儿子不在家强奸了儿媳,儿子赵有凉知道后非常生气,但出于孝道就没有告发父亲。

他准备带着老婆远走高飞,可那个禽兽父亲赵成为了长期霸占儿媳,竟勾结他人陷害儿子谋财害命。后来事情败露,赵成被判了死刑。

但昏庸的乾隆同时还判了赵有凉“阉流刑”。他给出的理由是:子虽善良无罪,但其父有罪,儿子继承其血脉当断子绝孙。

清朝的刑罚“阉流刑”过于残忍,也完全违背了老祖宗的本意。不过对于性暴力者我还是提倡要从重处罚。比如捷克,就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无痛、人道,以后他再也不能祸害女人了,我觉得这种方法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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