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废除死刑对社会的影响

当今社会应不应该废除死刑 废除死刑对社会的影响

网友提问:

你觉得如果废除死刑后,社会会更安全吗?

优质回答:

你觉的如果废除死刑后,社会会更安全吗?

谢谢。不会!决不会更安全!

为什么这样肯定呢?这是因为,对罪大恶极、十恶不赦的罪犯来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而且会使其更加嚣张,同时还会起连锁反应,不利有効的震慑犯罪。

死刑的作用在于,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对预防犯罪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也许有人认为,死刑缺少了一点人道主义,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试想:一个身背多条命案的罪犯,你也去跟ta讲人道?所以说,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有安全感,死刑还是很有必要的。

请不要轻易相信西方所谓的民主,所谓的人权,都是骗人的。君不见,病毒夺走了70多万无故生命,仍然不痛不痒,跟无事一样,这就是所谓的人权。

相比中华大国,我们识人民的生命财产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我们不废除死刑的初衷在于,能够更有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所以说:死刑是绝对不能废除的,如果真的废除了,社会不会更加安全!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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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问得好!目前的情况是不能废除死刑的。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复杂程度和一些小国是不一样。如果没有死刑的震慑,社会不光不会更安全,反而会更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是最好的例证,那个时候有死刑但不禁枪就乱成那样了。吃苦的都是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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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其他国家咱管,就我们的国家当今要废除死刑,不但不会更安全,反之会更乱,不但不能废除应该更加严办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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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率会更高,该死的罪犯一旦有机会出来,不知哪个无辜又该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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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说明,目前我国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两种,笔者认为题目所说的死刑应该是前者,即死刑(立即执行)。

其次,我觉得如果现阶段废除死刑,社会不会更安全,恰恰相反,由于刑法的威慑力降低,可能会导致更多恶性案件的发生,所以可以预见的结果是社会会更不安全。

笔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自己长期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接触不少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的案件,多少了解一些罪犯的心态和死刑对于违法犯罪分子的无形威慑与心理影响,应当说死刑在我国还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短期内不会废除,这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就司法而言,我国的国情主要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一、朴素的道德伦理理念和公平正义观念仍然占据主导性地位,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思维尚待提高。“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容置疑,群众长期形成的这种朴素的正义观念,暂时不是法律能够取代的。所以,一旦有命案发生,被害人亲属就一个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而且不少被害人亲属态度坚决激烈,容易走极端,一旦处置不当,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不测事件。因此,司法实践中,如果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的案件,司法机关都倡导进行调解工作,以化解双方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不管怎么说,民众对于废除死刑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仓促废除死刑没有民意基础,如果不顾及民众的感受和要求,不考虑当前我国民众的朴素正义观念,强行推进过于超前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条款,可能会水土不服、适得其反,反而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死刑”的威慑力让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心惊胆战、后悔莫及,更让一般民众敬畏有加,不敢越雷池半步。现阶段,死刑仍然在民众的心里有着挥之不去的“强大力量”和“超级影响”,可以说因为死刑的存在从肉体上消灭了一部分不稳定因素,更因为对这一小部分死刑犯的执行,促使更多的不特定群众对于刑法充满敬畏,不敢挑战刑法的权威,预防了不少恶性案件的发生,这也就是死刑的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作用。

如果现阶段盲目废除死刑,刑法的威慑力将大打折扣,一些死刑犯将因此“幸免于难”,而且这些人都是罪行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分子,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改造难度可想而知,一旦刑满释放,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较大。司法实践中就存在很多累犯、再犯和前科人员,说明对于一些犯罪分子改造的难度很大,对于死刑犯而言更是已失去改造的可能性,必须从肉体上予以消灭。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废除死刑,无形之中就向社会公众传递这样的信号~杀人不再偿命,民众对于刑法的敬畏之心就会相应降低,这也是很多被害人亲属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如果杀人不用偿命,我也把被告人家人杀了”,所以在一个法治化程度相对较低的社会,人民的法治思想的孕育形成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不顾民众的心理承受力,一厢情愿地施行“先进”的司法理念,殊不知很多法治成熟的国家,民众历经几百年的法治洗礼,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绝对不能不顾客观国情进行拔苗助长,否则,危及的是社会的和谐稳定,损害的是司法的权威。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国死刑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和涉毒犯罪这两大块,前者主要是为情、色、仇等,而后者主要是为财。前者的罪名主要涉及故意杀人罪、强奸(致人死亡)、绑架等,后者的罪名主要涉及制造、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暴力犯罪一向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因为它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社会和谐稳定,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相较暴力犯罪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杀人于无形,让很多健康之人沾染毒品不能自拔,让无数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成为社会的一颗毒瘤,危害性极大,所谓“毒品猛于虎也”,毒品害人不浅,非严刑峻法不足以遏制毒品的发展蔓延。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主客观条件,所以保留死刑是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死刑在我国将永久存在,实际上即使现阶段我国保留了死刑,但是仍然实行“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且近些年在逐步废除一些罪名的死刑,比如集资诈骗罪、伪造货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

应当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群众法治思想的逐渐成熟,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可能是二十年,也可能是三十年,还可能是四十年,但是这一天必将到来。因为当法治成为整个社会的规则,深刻镶嵌在民众的内心,人们不会再计较是否判处死刑的问题,人们选择信仰法律,就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正如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顶的灿烂星空和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

以上系笔者愚见,不妥之处敬请谅解,欢迎批评指正,谢谢谢谢![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